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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恋心理:妻子出轨怎么办?

发布时间:2013-12-03 11:53 类别:婚恋家庭咨询

  
  心理导读:在男女诸多种不平等之中,“外遇”显然是其中之一。社会对这种差距很难好好讨论,无法用公共政策来改善,又不知如何去做周全地处理,甚至是求助无门。近年女人的外遇发生率与丈夫逐渐接近时,男人真的不知道如何正视此种现象。万一红杏出墙者之中有自己的老婆,丈夫的挫折感极深极重。原因之一恐怕是:“她怎么可以在这方面也与我平等呢?”   ——www.tspsy.com
  
婚恋心理:妻子出轨怎么办?

婚恋心理:妻子出轨怎么办?
 
  在男女诸多种不平等之中,“外遇”显然是其中之一。社会对这种差距很难好好讨论,无法用公共政策来改善,又不知如何去做周全地处理,甚至是求助无门。近年女人的外遇发生率与丈夫逐渐接近时,男人真的不知道如何正视此种现象。万一红杏出墙者之中有自己的老婆,丈夫的挫折感极深极重。原因之一恐怕是:“她怎么可以在这方面也与我平等呢?”
  
  女人外遇,什么事都可能发生!
  
  外遇当然与欲望不可分,妻子外遇与她自身的欲望密不可分,问题是:男人对女人的欲望很不在乎,至少了解程度必然低于他对钓鱼岛的局势。男人知道自己是充满欲望的(包括想外遇这件事),但对女人的欲望,所知有限。在表达欲望方面,女性较为沉默,相对保守,甚至常常是封闭的。女人被训练要囚禁欲望,长期采取各种背叛和压抑的手段后,无法坦然,比男人在处理欲望方面有较大困难。
  
  一旦进入婚姻,成为妻子,欲望的主导权要让一部份给丈夫,由丈夫来安排情欲满足的机会。若是这个男人不体谅、不认真、不积极(依妻子的需要,多数丈夫在这方面都如此),她就陷入“有欲望,但常找不到欲望出口”的痛苦之中。久而久之,她从生理、心理、人际各方面都控诉,都期待有某种出口。接下来,有可能寻求“出轨”。一夜情、盲目约会、网交、在专业人士会议或出外旅游时的休闲活动中偷情……,这个时代,什么事都可能发生。
  
  研究外遇的学者Luann Linquist在《Secret Lover》中指出:“善于接纳的,感受性敏锐的,期待情绪支持的,常感觉孤单者,渴望建立人际连带者,特别容易外遇。”很显然的,女性在这些方面要比男性来得明显。妻子的心理需求,再配合一些外在条件,因外遇而情势失控的机率,并不低。
  
  社会对这种问题却非常忽略,即使开放如美国纽约,也难以想像如果“欲望城市”的四个女主角都是已婚妇女会如何?四个已婚女人可能合演“大老婆俱乐部”,讨论防范丈夫外遇的策略,但要每位高谈阔论自己追求外遇机会的策略,比较罕见吧!更进一步想,要四个丈夫在一起检讨何以会绿帽压顶,或研究如何防止戴绿帽子,必属天方夜谭。
  
  外遇,女人怎么可以与男人平等呢?
  
  多数丈夫甚至拒绝去想妻子可能出轨这极端恐怖的事,这些男人一想到“被背叛”这件事就怒不可遏。万一碰上了,通常急着做些什么以化解内在的焦虑痛苦。包括打骂老婆、责怪儿女、找妓女泄欲泄愤、自己也去出轨等。他做的最少的,就是好好思考、冷静分析、真心反省、探索原因,以及最重要的,合情合理的因应。男人,作为一个严重的受创者,几乎是痛苦到无法思考,也不知如何去求助求援。社会,也少有协助男性处理这一类问题的机制。大家不太关心,学者少有研究,连辅导者都很少见。
  
  《外遇的男女心理》形容绿帽压顶者感觉是:“你如此辛勤努力,根本没有时间闻花香,却发现老婆正捧着一把玫瑰,送到别人面前。”为家庭的男人,承担着极大的事业压力,已经是遍体鳞伤,一不小心,竟看到妻子拿着利刃刺向自己,直接命中要害,真是情何以堪?
  
  现代女性有较多的机会去表现主动,此种渴望主动的心理在婚姻里就是“从幻想外遇”到“实际外遇”。外遇表示她采取了一个冒险的主动,非常刺激、高度风险,但也充分证明她的自主。她不再被丈夫、家庭、子女、道德和所谓女性角色所压抑,竟然能如此大幅度地“违规”,竟然敢“出轨”,不走在既定角色的轨道上!
  
  男人该怎么办?
  
  做丈夫的,万一遇上此种人生危机,先别急着报复,不必太自责,也别急着贬损自己。你的妻子不完全是冲着你而犯错,她可能是对她的种种传统角色做挑战,也可能是想要换种方式处理欲望,或许是她有些好奇,或许她有颗像《Secret Lovers》书中所提到的心境……。原因很复杂,不一定是丈夫该承担责任。接着,整理你自己,思考何种生活方式对自己较有利,努力稳住可把握的资源。
  
  第三,别报仇,冤冤相报最麻烦,只会使问题难收拾。第四,试着找人谈谈,并写下自己的考虑和心境,只要能多些整理,情况总是不会太糟。
  
  男人,至少先学学女性倾吐心事的习惯吧!在这方面,男人应学习和女人平等吧!
  
  性与婚姻脱节,并不一定是坏事。从性人权的角度说,性属于一种人权,而不是身份权。谴责女人出轨,是立足于性是配偶这一身份权的附属物。因为结婚了,为人夫为人妇了,才因为这身份而获得了性的权利,性也从属于这身份。但这一观念,不仅在现实中行不通了,也被中国和国际上的一些法律所反对。人们普通认可:性是人权的一部分。所谓人权,与生俱来,人人平等,不可剥夺,也不可以转让。性人权也是一样,当性被看作一种人权,它便是由个人决定的,而不必去管“身份”。并不因为结婚了,就失去对自己的性的支配权了。
  
  一个人忠实于自己是对的,是为人权所支持的。忠实于婚姻,忠实于爱情,则可能是为一个时代的主流价值观所支持的。如果忠实于婚姻和忠实于自己可以兼得,当然最好。如果不能兼得,我是鼓励忠实于自己的。性学专家方刚教授指出:那些认为一个女人应该忠实于婚姻,而牺牲自己的观点,是把女人当作婚姻的附属品,当作男人的附属,而没有当作她自己。我们社会的主流观或许应该改一改了,不是说改到都支持出轨,而是改到支持人权。这包括个人选择权,包括身体权,也包括性权。
  
  (文/佚名 来源:《康健》杂志 心理氧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