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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警歧视性工作者,触痛了谁的神经?

发布时间:2023-03-16 23:21 类别:新闻中心

  
  心理导读:妓女到底算不算是个行当?是否应该合法化?妓女的尊严是否也该被尊重?警察是特权还是公仆?     ---心灵花园
  

 

女警歧视性工作者,触痛了谁的神经?
 

  事件回顾:
  
  “当警察面就失声痛哭,当嫖客面怎么不哭呢?!”近日,实名认证为江西省赣县公安局团委书记的网友“女警薇博”,因转发了一则视频,发表涉嫌歧视“性工作者”言论,遭网友炮轰。虽然事后“女警薇博”就此事进行了道歉,但网友们似乎并不领情,还在其微博中找出大量炫富照片。
  
  7月20日下午,“女警薇博”删除了之前所有的微博,只留下一句“反对任何歧视,理论无效就开始谩骂!随后,她取消了加V认证,并将微博改名。7月25日,记者从赣县公安局了解到,当地公安局已就此事对“女警薇博”进行调查。一名工作人员透露,由于压力太大,“女警薇博”已将手机关机,普通同事无法与其取得联系。
  
  一石激起千层浪,围绕着我们对“性工作者”的态度这件事情,目前网友讨论形成对立的两派,在这背后我们看到的不只针对“性工作者”的态度问题了,已经引发成为系列议论。
  
  妓女到底算不算是个行当?是否应该合法化?妓女的尊严是否也该被尊重?警察是特权还是公仆?
  
  北京发生特大暴雨事件,带头救人的是民警,这边妓女被审讯,引发“性工作者哭泣和尊严”讨论的也是民警。警察,这个最严肃的职业,这次成了话题风暴的中心……
  
  一切皆源于一个有争议的话题,一个经典的反问(诘问)句式!
  
  注意:反问本身并不是提问,而是表达一种否定的观点!因为否定引发了人们所谓“歧视性工作者”的判断,那么歧视的本意是什么?!
  
  一、缘起:一个有争议的问题!
  
  ——所谓“性工作者”当着警察面就哭,当着嫖客面怎么就不哭?!
  
  每一件事情都是我们自己内心的一面镜子,我们试着用两面镜子照出自己的内心,每一面镜子都有自己的解释,镜中是否也有你的想法呢?
  
  同情“性工作者”
  
  —— 哭泣的理由
  
  1、为了谋生,在嫖客面前当然不能哭,就算妓女也有“职业道德”(链接到 性工作者十日谈),就算你不认可妓女的职业,你也要认可妓女的尊严吧!
  
  2、为了保存纯洁的自我,所谓的“性工作者”也可能要隐藏“真实、纯洁”的自我,不被人触碰甚至了解,在嫖客面前不哭,可能恰恰是内心坚强与纯洁的表现,有何不可?
  
  3、警察是执法者,当着执法者痛哭是表达心中的悔恨,就算是“失足妇女”,做的是违法的事情,但她也有尊严,因为做错了,所以你就可以用自己而不是社会规定的法律武器歧视她么?你作为警察的职业道德、理性判断、公信力在哪里?
  
  4、不管是谁,同是女人,面对讯问,她胆怯,想用哭泣表达委屈和害怕,是最正常不过的反应吧!
  
  不让所谓“性工作者”卖淫,可以!
  
  不让她哭?你就算是警察,也并没有这个权利!
  
  法律、警察可以制裁、约束犯罪者的自由,但不能约束“不妨碍他人、自我表达”的自由!
  
  ——就算他错,他也是人,你也不能随意践踏他的自尊!
  
  鞭笞“性工作者”
  
  ——不能(讨厌)哭泣的理由!

  
  1、虚伪,有手有脚不去通过正当途径谋生,自己放弃尊严,还在警察面前扮可怜!
  
  2、有胆量做,就有有担当,说穿了,毕竟这个事儿在中国不合法,犯错误了,就自己担当吧,哭解决不了问题!
  
  3、用哭泣扰乱警察思维,希望博得同情,继续去做错事么?被人救了一百次上来,还要一百零一次跳进去么?停止哭泣,回头吧!
  
  4、如果哭泣中没有悔恨,不哭才是最好的开始,有什么好哭的啊!
  
  “性工作者”们,可以在哭泣中成长,但不该在用哭泣博同情,更不该继续放纵。
  
  她做了社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,就要承担所带来的一切后果,人言可畏,吐沫星子淹死人,这点自古有之,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呢?!
  
  ——错了就要认!其次哭过之后,要知道改变!
  
  不论是是否同情性工作者,网友“女警薇博”这次显然是捅了个大篓子,深入探究“歧视性工作者”这个事儿,你是否想过,所谓“歧视性工作者”是如何发生的?这个事儿到底该,还是不该?“女警薇博”到底怎么想的?
  
  二、“歧视”是在表达什么?
  
  ——歧视的潜台词是表达:我主流! 我靠谱!! 我骄傲!!!
  
  生活在社会群体中的我们,不知不觉中戴上了各种各样的有色眼镜,这其中就有“歧视”!
  
  从各种种族歧视、性别歧视、就业歧视,直到这次的特殊人群歧视,他背后揭示了一个“心理金三角”:刻板印象、偏见与歧视。他们三个呈现出由中性到负面,由意识到行动的递进状态!
  
  心理与生活:
  

  我们所带上的这些有色眼镜就是我们所说的“刻板印象”,对一个人或一个事儿的简单、概括、固定但不够客观全面的看法。带着这种印象,我们看问题就不全面,这种不全面极有可能是好的,也有可能是不好的,那些不好的就是所谓“偏见”,按照那些不好的刻板印象来做事情,这种行为就是——“歧视”!
  
  其实,我们谁不是带着刻板印象生活在人世间?所以才有那样一句经典的话——世界在你眼中,你只能看到你能够看到,看不到你看不到的,世界有多美,你就有多美。如果你说世界险恶,那是因为你的心里没有美好而强大的种子~
  
  学点心理学:
  
  刻板印象:是指个人受社会影响而对某些人或事持稳定不变的看法。它既有积极的一面,也有消极的一面。积极的一面表现为:在对于具有许多共同之处的某类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判断,不用探索信息,直接按照已形成的固定看法即可得出结论,这就简化了认知过程,节省了大量时间、精力。消极的一面表现为:在被给与有限材料的基础上做出带普遍性的结论,会使人在认知别人时忽视个体差异,从而导致知觉上的错误,妨碍对他人做出正确的评价。
  
  由于刻板印象往往不是以直接经验为依据,也不是以事实材料为基础,只凭一时偏见或道听途说而形成的。因此,绝大多数刻板印象是错误的,甚至是有害的。
  
  刻板印象的特征:
  
  1、它是对社会人群的一种过于简单化的分类方式;
  
  2、在同一社会文化或同一群体中,刻板印象具有相当的一致性;
  
  3、它多与事实不符,甚至有的是错误的。
  
  偏见:是对某一个人或团体所持有的一种不公平、不合理的消极否定的态度,由于偏见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独特的态度,因而也包括态度的三个主要成分即情感、认知、意向。
  
  你看,犯罪分子“当警察面就失声痛哭,当嫖客面怎么不哭呢!”“女警”其实不是在提问,而是在反问,反问代表批判,批判是为了显示自我优越感和骄傲!
  
  作为警察群体,作为职业素养和周围耳濡目染的影响,自然会认为“嫖客和妓女”,所谓“性工作者”根本就是违法犯罪人群,民警的存在就是为了铲除社会黑恶势力,当然包括“扫黄打非”,至于在此事件中的小群体,当突然也被贴上了“违法、错误、不值得提倡、应该鞭笞”的标签。
  
  这么来看,为什么“女警薇博”能够勇敢表达歧视观点而不自知,也就更加容易理解了。“女警”只是想表达,她心中“我们警察”的“骄傲”心态,以及我是靠谱青年的观点!很多时候,我们贬低他人,只是(潜意识中)抬高自己罢了~
  
  三、“歧视”如何发生?
  

  ——该检讨的不只是焦点人物“女警薇博”,还应还包含“警察教育培训体系”
  
  心理学家们发现,我们的偏见和歧视是被后天教育出来的。更多时候是为了表现出我们自身的优越感和骄傲!
  
  心理学家们认为,没有人天生就不喜欢某一特定的人种、宗教或种族,在很大程度上,人们学习憎恨的行为与学习字母的方式一样,父母,其他成年人和同伴的行为形成了儿童对各种群体的偏见。也就是说,你对某件事情有看法,是因为你老子,你老师同学、亲戚朋友、单位同事都这么看,所以你就跟着这么看了。还有一种说法(社会认同理论)认为,人们通常把群体成员身份当做是自我价值和骄傲的来源!
  
  如果你不希望自己的孩子,学生,员工有任何歧视他人的做法与行为,你就不要带头做出不该有的样子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女警薇博所谓歧视性工作者,她自身可能有认识问题。更重要的是,现行的警察机关,是否在教育一批批警员的时候也做到了对犯人的客观理解与共情。
  
  作为执法警察而言,也许“女警薇博”是个好警察,但是作为一个女人,一个普通人,“女警薇博”还应该多点同情,理解、宽容和爱!
  
  毕竟,对方也是女人,所有错误都有其根源。今天看起来是个害人者,犯法的人,昨天他可能也是一个曾经被人深刻伤害过的人。
  
  关于这一部分,推荐看看诸多反应性工作者的电影和书籍,不管他们是怎样走上这条路的,他们里面有很多人,是社会弱者群体。我们应该给与的更多是关注,同情,帮助;而不是既有优越感的“鞭笞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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