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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皆祸害:13岁女孩不堪家暴跳楼

发布时间:2012-07-19 11:09 类别:心理疾病

  
  心理导读:8日下午,一名13岁的女孩从青岛市市南区一座商务楼的7楼跳下身亡。这个名叫孙正雯的女孩自杀前留下三页遗书,称因为不堪忍受父母长期的家暴,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;这个女孩还留有一页遗嘱,希望死后捐献遗体,“能捐的都捐了。”    ---心灵花园
  

 

逼死女孩的父母该看心理医生

 

  13岁少女从7楼跳下身亡
  
  9日,青岛某论坛上贴出一名13岁女孩的遗书,女孩名叫孙正雯。遗书中写道,因无法忍受父母“不把自己当人看”,女孩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。女孩在遗书中写道,从小到大,父母只要稍有不满就会对自己拳打脚踢,曾经在冬天因为“做作业做得晚让我光着腿在水泥地上跪了一夜”,女孩的妈妈还在她的膝盖下放了许多碎玻璃渣。
  
  在遗嘱中,女孩希望自己死后能将遗体捐给需要的人。遗书的末尾注明日期是2012年7月5日。
  
  而7月8日下午6时左右,在四川路31号的双威商务楼上,一名女孩从7楼跳下身亡。女孩的同班同学确认,这名跳楼身亡的女孩正是孙正雯,而遗书上的笔迹也是孙正雯的。
  
  女孩遗书留在红色书包里
  
  7月10日,记者来到四川路31号的双威商务楼,商务楼传达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8日下午6时左右,确实有一名女孩从7楼跳了下来,坠落到2楼的阳台上,当场死亡。
  
  位于7楼的跆拳道馆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女孩是从7楼的阳台上跳下去的,因为阳台的围栏齐腰高,所以之前没有上锁,也没有提示标语之类的。“她还留了一个红书包在这儿,里面有3页遗书。”跆拳道馆的工作人员介绍,警察到现场后,女孩的父母也来了。记者10日在7楼看到,楼梯的正对面是一个大型阳台,用玻璃门隔开,门上已经上锁,并且贴着“平台危险,请勿进入”的警示。
  
  家长会后声称“消失一段时间”
  
 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孙正雯的同班同学苏苏(化名),她告诉记者,班里有很多同学都知道孙正雯的父母有家庭暴力倾向,初一刚入学时,她的手臂经常会有一道道的淤痕。
  
  苏苏说,班主任老师也知道孙正雯挨打的事情,上学期和下学期都打电话警告过她的父母。
  
  苏苏告诉记者,6日,孙正雯的父亲看着她做地理题,有一道题孙正雯说不出答案,她的父亲便给了孙正雯一巴掌。苏苏描述,当时被搧了一巴掌的孙正雯突然感到耳鸣,便告诉父亲自己听不见了,当时她父亲不信,便又给了孙正雯两巴掌,直接把她“打晕过去了”。
  
  苏苏说,8日下午6点多,孙正雯坠楼的双威商务楼7楼的跆拳道馆是孙正雯一直想去的地方,她觉得在那儿学习跆拳道很酷。
  
  苏苏告诉记者,7月1日是她们学校放暑假的第一天,当天下午学校开家长会,公布学生的成绩和排名,孙正雯考得不是很理想,排二十多名。当天孙正雯的QQ签名改成了“我会不会就这么死在家长会的夜晚”。7月2日,她再次更新状态:“我想会消失一段时间。”
  
  苏苏的说法得到了孙正雯另一位同班同学的证实,他说孙正雯生前虽然学习成绩一般,但一直很乐观,他都不敢相信她会自杀。
  
  网友热议

  
  不速之客:唉,虎毒尚且不食子呀!
  
  carasse :应该不是亲生的吧!
  
  anonymous:重男轻女惹的祸,可怜的女孩。
  
  禾实 :估计小孩父母文化不高,有重男轻女思想。
  
  风轻万种:碰上这样的父母真是悲催,13岁,人生还没有来得及在她面前展开美好,就这样匆匆离去了。。。
  
  爱多说话:痛心,真不可思议,我们的教育值得反思!
  
  jsshzfl :呼吁全社会谴责变态、禽兽不如的父母,为青岛女孩孙正雯祈福!呼吁政府、法律部门介入调查,追究无知父母的法律责任!呼吁我们的社会教育,应该如何教育我们的无知父母......
  
  至若:不配做父母。既然生下她。就要尽责任,让他们为国家做贡献才对。
  
  地球超人:法律的不健全、管理机构的缺失、“清官难断家务事”的传统观念都是可怜孩子自杀的帮凶。
  
  媒体评论
  
  谁把孩子逼上了绝路?

  
  谁把孙正雯逼上了绝路?首先是她的父母。很多人也许对这个13岁女孩遗书里遭受的家庭暴力难以置信,但这毕竟是事实:与笔友通封信要挨打,做不出一道地理题要挨打,家务干不好要挨打,父亲弄丢相机她还要因此挨打。杂志扇、圆镜砸、用脚踹、扇耳光、跪地板、跪玻璃渣……一个13岁女孩承受的非人折磨让人震惊。
  
  如果说对孙正雯的打骂是肉体摧残,那么父母对其房间和日记的搜查则是赤裸裸的精神摧残。一个遭受肉体和精神双重摧残的13岁女孩,以跳楼来结束自己的痛苦也就不难理解了。
  
  我们无法理解这对夫妻摧残女儿时的变态心理,但我们知道这种挑战人伦、缺乏人性的暴虐手段,不仅背弃了为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保护义务,而且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触犯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,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。
  
  我们不解的是,孙正雯长期遭受父母的折磨,为什么所在的居委会、街道办、妇联组织甚至派出所等公共服务机构没有采取相关措施?当父母成为未成年人的加害者时,谁来真正保护他们则是全社会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沉重的命题。(鲁中晨报 文/王任辉)
  
  附:遗书全文
  
  亲爱的爸爸妈妈:
  
  用“亲爱的”与你们的称呼所搭配,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错误。Don’tworry,这只是一个形式。
  
  唉,你们最终还是看到了这信,想想看,我一共才活了13年零5个月,而我上初一到现在才1年零1个月。在这期间你们私自拆看了多少封我的信件?加上我的私人日记,印出来叠一叠差不多有词典那么厚了。我交几个笔友怎么了?只是初一下学期,几封信件而已,远隔千里的两个人用笔聊聊天,有什么害处吗?真不明白,你看你们,对我是又打又骂。搜我房间,搜我书包,很好玩,是吗?我想要点个人隐私这难道是奢望?可你看看你,妈妈,说我的个人隐私,是我“掩饰错误的手段”?!爸爸,你就更直接了,“呸!我看是揍得轻!”从小到大我被揍得次数还少吗?所有的力度和次数加起来可以打死一个俱乐部的肌肉男了。呵,我真不明白,就像我朋友让我问的一样:我真的是你们亲生的吗?
  
  你们使唤我,我记得很小的时候,你们就让我给你们做饭,洗衣服,打扫卫生,当别的孩子在享受童年的欢乐时,我却顶着压力拼命干活,知道为什么吗?因为我知道,你们只要稍有不满,就会对我拳打脚踢,先别急着否认,妈妈,你还记得我小的时候把我打得满脸是血吗?还记得你因为我做作业做的晚让我光着腿在水泥地上跪了一夜,没有合眼吗?那是冬天,你还“好心”在我的膝盖下放了许多碎玻璃渣,记得吗?爸爸……呵,你的“光辉事迹”,那可是说也说不完啊。你丢了一个1000多块钱的相机,轻描淡写的交代了几句就完了,我丢了一个800多块的小相机(实际上是你弄丢的,但由于我在现场,于是你把一切责任都推在了我的身上,这些我都知道),你却把我打得遍体鳞伤,几度昏死过去,可你像对待死狗一样对待我,把我拖过去又拖过来。你们使唤我,你们虐待我,在这个家我没有隐私也没有自由,请问我到底是不是你们生的?哦,这个想法也许不太实际,那我问你们,你们究竟有没有拿我当人看?
  
  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了,离开了这个充满爱与恨的世界。你们一定很高兴,因为你们早就想让我死了,不然以前干嘛一个劲的揍我?上了中学后,我的老师看不下去这一切了,她打电话警告了你们,于是你们就不再动手打我了——改成用杂志扇我,用圆镜砸我?还记得前几天晚上,也就是家长会那天,你们对我一顿谩骂后,爸爸你发疯似的把我往墙上抡,我那时就明白了,原来你们希望我死!后来我想在你们的床上想休息一会儿,可妈妈你一个劲的用脚踹我的头,叫我滚,让我别烦你们,以至于我刚站起来没走几步就笔直的倒下了,我不明白,我考的成绩不好吗?我认为综合来看我发挥的挺好,你们到底要我怎样?考的像你们所说的你们小时候的成绩那么好?然后长大再做一个暴徒,疯狂的虐待自己的儿女?我办不到。我死了,也许你们不高兴,因为你们毕竟失去了一个出气筒,失去了一个奴仆!
  
  P.S.:如果说,我死了是被人杀害的,那凶手一定是你们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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